成語“濫”「濫用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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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索引:
1:成語“濫用職權”的詞條資料
2:公務員濫用職權是什么行為
3:貪污罪和濫用職權罪的區別是什么
4:行政濫用職權有哪些表現形式
5:行政濫用職權具有那些特征?
6:濫用職權中因果關系如何確定
7:濫用職權法條是什么?
8:是濫用職權罪,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成語“濫用職權”的詞條資料
成語讀音:làn yòng zhí quán
成語簡拼:LYZQ
成語注音:ㄌㄢˋ ㄩㄥˋ ㄓˊ ㄑㄨㄢˊ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成語字數:四字成語
感情色彩:貶義成語
成語結構:動賓式成語
成語年代:當代成語
成語解釋:指過分地或非法地行使自己掌握的權力。
成語用法:濫用職權動賓式;作謂語、定語;指過分地或非法地行使自己掌握的權力。
成語造句:我們不能濫用職權去謀私利
英文翻譯:misuse of authority
俄文翻譯:элоупотреблять влáстью
日文翻譯:職権(しょっけん)濫用
其他翻譯:<法>abuser de son pouvoir
成語“濫用職權”的擴展資料
1. 公務員濫用職權是什么行為濫用職,是指不法行使職務上的限的行為,即就形式上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般職務限的事項,以不當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實施違反職務行為宗旨的活動?! E用職的行為,必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結果時,才構成犯罪。所謂重大損失,是指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質性損失和非物質性損失。物質性損失一般是指人身傷亡和公私財物的重大損失,是確認濫用職犯罪行為的重要依據;非物質性損失是指嚴重損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和聲譽等。認定是否重大損失,應根據司法實踐和有關規定,對所造成的物質性和非物質性損失的實際情況,并按直接責任人員的職范圍全面分析,以確定應承擔責任的大小。來自公益成語網:www.5dyx.cn
2. 貪污罪和濫用職權罪的區別是什么
75’根濫用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據《刑法》規定,濫用職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一般認為,濫用職是結果犯,而危害結果是說明犯罪客觀方面的事實情況,是犯罪客觀方面的選擇要件。“重大損失”是濫用職罪的客觀要件之一,也是區分濫用職罪與非罪的重要標準,而如何認定刑法意義上的重大損失也成為辦理瀆職犯罪的關鍵問題所在。在量刑方面,濫用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本內容來自公益成語:www.5dyx.cn
3. 行政濫用職權有哪些表現形式
一、違背法定宗旨。違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體因受不當動機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為背離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兩個構成要件:主觀上,行政主體有不正當的動機和目的,或雖無惡意,但因疏忽、過于自信等導致行為目的與法定目的不一致;客觀上,造成了背離法定目的和利益的結果。二、不一致的解釋和反復無常。不一致的解釋是指行政主體對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解釋不符合該項立法的精神和價值目的,不符合社會公認的基本準則。三、行政不作為。行政不作為是指行政主體不履行公共義務或拖延履行公共義務。依我國行政訴訟法第四條第三項的規定,如果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行政行為期限,或規定了一定的行為幅度,致使行政主體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而在這種自由裁量范圍內,行政主體有不正當的遲延或不作為,這便于行政濫用職。四、不正當的程序。行政主體違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為違法行為,只有在程序領域享有自由裁量的情況,才會發生不正當的程序。五、比例失衡。我國行政法上有個平衡原則,針對的是自由裁量過程中各種利益、價值的量與平衡。比例失衡具體表現為行政行為顯失公正。摘自公益成語:www.5dyx.cn
4. 行政濫用職權具有那些特征?
構成濫用職的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兩個特征:一是濫用職行為發生在自由裁量限范圍內,超越這一范圍,便構成了其他違法;二是濫用職行為表現為不正當地行使力。濫用職,是不正確地行使自由裁量的最典型表現,其導致的法律后果是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無效。濫用職是一種目的違法,其特點是:自由裁量的行使不符合法律授予這種力的目的。它主要表現為行政執法人員假公濟私、公報私仇、以謀私,以實現種種不廉潔的動機。人民法院對濫用職的審查有兩方面:首先是確定所適用的法律、法規的目的(包括被適用文條的目的);其次是確實具體行政行的目的,然后將二者相對照,以便確定是否濫用職。由于濫用職是一種目的違法、人民法院在確定法律目的和具體行政行為目的方面,難度較大,特別是對行使職的目的難以取證。應當從行政執法的全過程、與案件有關的各種情節、因素和行政執法的社會效果等方面來推定具體行政行為的目的是否違法,對此要充分尊重合議庭審判人員一致作出的認定意見。內容來自公益成語:www.5dyx.cn
5. 濫用職權中因果關系如何確定
濫用職罪的客體要件 濫用職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顒?。由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致使國家機關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濫用職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公共財產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財產。 濫用職罪的客觀要件 濫用職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濫用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濫用職,是指不法行使職務上的限的行為,即就形式上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般職務限的事項,以不當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實施違反職務行為宗旨的活動。首先,濫用職應是濫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一般職務限,如果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與其一般的職務限沒有任何關系,則不展于濫用職。其次,行為人或者是以不當目的實施職務行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實施職務行為;在出于不當目的實施職務行為的情況下,即使從行為的方法上看沒有超越職,也于濫用職。來自www.5dyx.cn
6. 濫用職權法條是什么?
正確界定濫用職罪的
行為方式必須以職責的基本性為依據并區分職務、職責、職明確三者之間的關系。
1、職務指一定的人員在一定的工作職位或崗位上所承擔的任務或事務?;蛘哒f,職務就是一定職位或崗位上的人員為實現某一明確目的而從事的工作行為。這
種行為可以發生在一定的“人”與“人”之間,也可以發生在一定的“人”與“物”之間,是一定的工作任務、工作方法與工作質量與數量要求的綜合。
2、職責即職務責任。是指在一定的工作崗位上從事一定職務活動的人員所應承擔的行為后果、影響以及所允諾履行的義務與責任等。就國家行政機關而言,公
務員的職責具有兩重含義:一是指公務活動中的行政責任;二是指公務活動中的法律責任。這兩種責任往往同時包含于一種行政行為之中,而且將產生兩種不同的責
任后果與影響。公務員受國家委托從事行政公務活動,執行行政力,其每一行政措施或行政行為,一方面于行政公務范疇,因而產生直接或間接地行政效應,另
一方面又會涉及到行政法規或其它法規,因而產生直接間接地法律效應,兩種效應意味著兩種后果與兩種責任。這是國家行政機關中的職責含義的主要特點。
3、所謂職是指一定的職一定的工作職位或崗位中所包含或所擁有力或限,是通過任職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和表現的,是一種與職位相聯系的制度化的
力。其主要特點是:職是國家賦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從事公務活動時所具有的一種資格,以及可以依法做出一定行為的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其所從事的公
務活動,不得隨意拒絕或放棄行使其職,也不得濫用其職,否則即構成瀆職行為而要承擔法律責任后果。
通過對職務、職責、職的分析我們認為濫用職的行為方式必須以此為基礎,因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具有一定職務擁有一定職承擔一定職責的行為主體,
其濫用的對象是職還是職責所確定的義務,直接關系到其行為的表現形式及行為方式中的作為和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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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用是傻子。本內容來自www.5dyx.cn
7. 是濫用職權罪,能追究刑事責任嗎
75’根濫用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據《刑法》規定,濫用職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一般認為,濫用職是結果犯,而危害結果是說明犯罪客觀方面的事實情況,是犯罪客觀方面的選擇要件?!爸卮髶p失”是濫用職罪的客觀要件之一,也是區分濫用職罪與非罪的重要標準,而如何認定刑法意義上的重大損失也成為辦理瀆職犯罪的關鍵問題所在。在量刑方面,濫用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公益成語:www.5dyx.cn
8. “濫用職權”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哪些?
一、違背法定宗旨。違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體因受不當動機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為背離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兩個構成要件:主觀上,行政主體有不正當的動機和目的,或雖無惡意,但因疏忽、過于自信等導致行為目的與法定目的不一致;客觀上,造成了背離法定目的和利益的結果。二、不一致的解釋和反復無常。不一致的解釋是指行政主體對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解釋不符合該項立法的精神和價值目的,不符合社會公認的基本準則。三、行政不作為。行政不作為是指行政主體不履行公共義務或拖延履行公共義務。依我國行政訴訟法第四條第三項的規定,如果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行政行為期限,或規定了一定的行為幅度,致使行政主體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而在這種自由裁量范圍內,行政主體有不正當的遲延或不作為,這便于行政濫用職。四、不正當的程序。行政主體違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為違法行為,只有在程序領域享有自由裁量的情況,才會發生不正當的程序。五、比例失衡。我國行政法上有個平衡原則,針對的是自由裁量過程中各種利益、價值的量與平衡。比例失衡具體表現為行政行為顯失公正。本內容來自公益成語:www.5dyx.cn
9. 濫用職權的意思
指過分地或非法地行使自己掌握的力。濫用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來自公益成語:www.5dyx.cn
10. 濫用職權是什么罪
75’根濫用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據《刑法》規定,濫用職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一般認為,濫用職是結果犯,而危害結果是說明犯罪客觀方面的事實情況,是犯罪客觀方面的選擇要件?!爸卮髶p失”是濫用職罪的客觀要件之一,也是區分濫用職罪與非罪的重要標準,而如何認定刑法意義上的重大損失也成為辦理瀆職犯罪的關鍵問題所在。在量刑方面,濫用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摘自公益成語網:www.5dyx.cn
11. 什么是濫用職權罪?
75’根濫用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據《刑法》規定,濫用職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一般認為,濫用職是結果犯,而危害結果是說明犯罪客觀方面的事實情況,是犯罪客觀方面的選擇要件。“重大損失”是濫用職罪的客觀要件之一,也是區分濫用職罪與非罪的重要標準,而如何認定刑法意義上的重大損失也成為辦理瀆職犯罪的關鍵問題所在。在量刑方面,濫用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摘自公益成語網:www.5dyx.cn
12. 行政濫用職權有哪些表現形式
行政濫用職的主要表現形式
一、違背法定宗旨。違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體因受不當動機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為背離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兩個構成要件:主觀上,行政主體有不正當的動機和目的,或雖無惡意,但因疏忽、過于自信等導致行為目的與法定目的不一致;客觀上,造成了背離法定目的和利益的結果。具體包括:(1)行政主體出于私人利益或所小集團的利益而使行為目的與法定目的不一致。(2)行政主體考慮了不相關的因素或者沒有考慮相關的因素而導致了與法定目的不一致。(3)行政主體的目的雖是為了公共利益,但不符合法律授予這項力的目的。如市政府為了改進街道和交通有強制征購土地,但如利用強制征購土地的力以達到取得土地增值的利益,則不符合法律授予該項職的目的。
二、不一致的解釋和反復無常。不一致的解釋是指行政主體對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解釋不符合該項立法的精神和價值目的,不符合社會公認的基本準則。具體包括:(1)前后矛盾的解釋。(2)任意擴大或縮小的解釋。(3)與規范性文件對不確定法律概念所作的政策性解釋相違背。而反復無常則是指行政主體在事實和其他情況沒有變化時,因其他因素的影響,經常變換自己的主張和目的,以達到非法的目的。行政行為應具有公定力和拘束力,如為自己的目的而隨意變化,也構成力的濫用。
三、行政不作為。行政不作為是指行政主體不履行公共義務或拖延履行公共義務。依我國行政訴訟法第四條第三項的規定,如果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行政行為期限,或規定了一定的行為幅度,致使行政主體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而在這種自由裁量范圍內,行政主體有不正當的遲延或不作為,這便于行政濫用職。具體情形包括:(1)行政主體對沒有法定期限的事項不明確表態、保持模棱兩可的態度、提出相對人不能接受的條件從而拖延辦理。(2)在法定期限內對于客觀上需要緊急處理的事項不及時辦理而導致相對人蒙受損失的,也視為拖延履行處理。由此可見,行政不作為和濫用職有重合的部分,對該部分應納入到行政濫用職而予以審查。
四、不正當的程序。行政主體違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為違法行為,只有在程序領域享有自由裁量的情況,才會發生不正當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情形:(1)嚴重失當的步驟,包括必要步驟的省略,必要步驟的顛倒,恣意增加步驟等。(2)非常不得體的方式。(3)選擇一種司法程序代替行政程序。
五、比例失衡。我國行政法上有個平衡原則,針對的是自由裁量過程中各種利益、價值的量與平衡。比例失衡具體表現為行政行為顯失公正:(1)對被管理人的利作限制性的決定時,必須考慮所限制的利與所維護的利益之間的比例平衡。(2)在給予行政處罰時必須考慮所用措施與被管理人的違法行為的嚴重性之間的對應關系。這一點已在行政處罰法第四條法律化了。來自www.5dy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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